王之(1909~1979)又名王維甫。蠡縣蠡吾鎮西南街人。1926年考入蠡縣單級師范(蠡縣師范前身),受進步思想影響,走上了革命道路。1928年7月,由于澄波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任中共博蠡縣委委員。
土地革命時期,王之一直是博蠡地方黨組織領導者之一,先后參與組織和領導了反官鹽店、反緝私隊、反折租、反驗契驗照、反割頭稅等一系列革命斗爭。1930年和1932年,先后參加了博蠡暴動和高蠡暴動。1932年高蠡暴動失敗后,博蠡中心縣委遭到嚴重破壞。12月,中共保屬特委派人到蠡縣,與王之取得聯系,共同商議恢復博蠡中心縣委及基層黨組織。王之與許多老黨員取得聯系,經過月余的緊張工作,于1933年2月恢復建立了博蠡中心縣委,王之任軍事委員,協助書記鄭靠山積極恢復發展黨的組織,不到半年時間,全縣基層黨組織絕大部分恢復和健全起來。
1934年2月,由于叛徒出賣,王之被捕。在蠡縣暫押期間,他設法通過內線人員通知尚未被抓捕的博蠡中心縣委其他成員迅速轉移,使黨組織免遭更大損失。在國民黨保定行營,他巧妙應付敵人一次次的刑訊,沒有暴露自己的身份,嚴守了黨的秘密,最終因敵人查無實據而獲釋。
1937年10月,根據中共保屬省委指示,王之與郭春園、李耀亭、閻懷德等組織成立了中共蠡縣委員會,王之任書記,組織全體委員分頭深入到農村,恢復建立基層組織,發展壯大黨的隊伍,創建和壯大抗日武裝,迅速建立健全蠡縣抗日民主政府和各群眾團體組織,積極動員各界愛國進步人士出錢、出人、出物抗日救國。用5個月時間,先后創建了蠡縣人民抗日自衛大隊、蠡縣人民抗日自衛團——河北游擊軍第二師、蠡縣抗日游擊第三、第五支隊和蠡縣人民抗日基干隊等抗日武裝,組織成立了青年、婦女、農民等群眾抗日救國團體組織。1938年3月,王之調冀中區工作,任冀中區黨委機關黨總支書記、區黨委黨校校長等職。
解放戰爭時期,王之先后任中共定興縣委書記,容城縣委書記,冀中十地委城工部部長、副書記、書記,中共冀中區黨委宣傳部部長等職。
新中國成立后,王之歷任中共河北省委宣傳部部長,企業管理委員會書記,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工業部部長,河北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中央城市建設部規劃局局長,中央建筑工程部行政司司長,全國政協第三屆委員會委員等職。1979年12月6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