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宇(1911~1976)曾用名李文秀、李光裕。定縣(今定州)北支合村人。小學畢業后考入定縣省立第六中學制革班學習,后當過制革工人。1932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并在定縣北支合、南支合村一帶以教書為掩護,宣傳馬克思主義,從事黨的地下工作。1933年后擔任黨支部書記、區委委員,在清風店附近領導掃鹽、抗租、抗債、反苛捐雜稅斗爭。
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后,多次帶領學生游行、貼標語、撒傳單,進行抗日愛國宣傳。10月任中共定北縣工作委員會委員、組織部部長,組建、發展北支合村黨支部、清風店北街黨支部、南支合村東頭黨支部等黨的基層組織。1938年任中共定北縣委副書記兼農民抗日救國會主任,在定縣北部開辟抗日根據地。同年8月至1940年4月任中共定北縣委書記,組織政策檢查組到平漢鐵路東深入區、村檢查《抗日救國十大綱領》執行情況,帶隊鎮壓特務漢奸。1939年定北發生百年不遇的大水災,組織軍民搶險救災取得勝利。同年3月護送白求恩大夫穿過敵人重點封鎖的平漢鐵路,安全到達冀中。由于定北縣各項工作成績顯著,被上級評為對敵斗爭模范縣。1940年初調中共晉察冀第三地委工作。1942年11月任中共北岳區第三地委組織部部長,同年至1944年4月兼地委社會部部長,被選為晉察冀邊區參議會參議員。1944年赴延安中共中央黨校學習。1945年4月至6月作為晉察冀代表團成員參加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
抗日戰爭勝利后赴東北工作。1945年11月任中共黑龍江(北安)省委秘書長。1946年4月任中共綏化地委組織部部長,6月任中共黑龍江省綏化中心縣委委員,同年10月至1947年6月任中共綏東地委副書記兼綏東縣委書記、朝鮮支隊政治委員。1947年8月任中共望奎縣委書記,領導土改工作。1948年8月任中共黑龍江省委組織部干部處處長。1949年1月帶隊南下,任南下大隊大隊副。同年6月至1951年3月任中共江西省九江地委常委、組織部部長。1951年4月至12月任中共華南分局干部處處長。1952年1月至10月任中共廣東省高雷(南路)地委副書記。同年11月至1954年6月任中共廣東省粵西區委委員。先后擔任中共廣東湛江地委副書記,華南分局黨校第一副校長、第二書記。1956年1月調任北京中央農產品采購部監察局局長。1958年3月調任武漢醫學院黨委書記。1964年8月,先后擔任河北省政府文化辦公室副主任、唐山煤礦醫學院黨委副書記等職。1976年7月28日在唐山大地震中遇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