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伏兆(1914~1996)江西永新人。1929年參加革命,曾任文雅鄉工會委員,縣模范團大隊長。1932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3年3月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同年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八軍第七十團班長、紅六軍團第十八師衛生部政治指導員、第十七師新兵營營長、龍桑獨立團政委、紅六軍團第十六師四十六團副政委。參加了湘贛、湘鄂川黔蘇區反“圍剿”作戰和長征。
抗日戰爭初期,任中共山西省方山縣委書記,山西戰動總會第二支隊副支隊長。1939年1月任八路軍冀中軍區第一軍分區政委、冀中軍區警備旅政委,參加了百團大戰等戰役戰斗。1943年2月任晉察冀軍區第十軍分區政委兼中共地委書記,與軍分區司令員劉秉彥一起在北平(今北京)、天津、保定地區領導冀中軍民開展平原游擊戰、地道戰、地雷戰,打擊日本侵略軍。1942年“五一”反“掃蕩”戰役中,指揮十分區主力,殲敵5000余人。曠伏兆與劉秉彥生死與共,結下深厚友誼。面對戰斗中犧牲的戰友,他們共同約定,死后要葬在平津保三角地帶戰斗過的地方。
解放戰爭時期,任晉察冀軍區補訓兵團政治部主任,晉察冀軍區第六縱隊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華北軍區第一縱隊政委,第二十兵團六十七軍政委。參加了正太、清風店、平津、太原等戰役。
新中國成立后,抗美援朝時期任中國人民志愿軍第六十七軍政委,第十九兵團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政委等職,參加了1951年夏秋季防御作戰和1953年夏季進攻戰役,1956年10月任十九兵團政委。1958年4月回國,入高等軍事學院學習。1960年4月任國家地質部副部長兼黨組副書記,組織領導地礦、石油資源勘探工作。1975年10月任空軍副政委。1978年5月任鐵道兵第二政委。1983年5月任解放軍離退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
1955年被授予中將軍銜,獲二級八一勛章、一級獨立自由勛章、一級解放勛章,1988年7月獲一級紅星功勛榮譽章。是第三、五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第八、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1996年6月4日在北京逝世。按照曠伏兆的遺愿,他的骨灰安葬在雄縣米家務烈士陵園中。1998年7月21日,劉秉彥逝世后,骨灰安葬在曠伏兆紀念碑旁。兩座紀念碑比肩而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