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振國(1924~2000)清苑臧莊村人。193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并參加革命工作。1938年9月任村黨支部青年委員。1939年12月至1941年2月,歷任安新縣六區青救會文教部長,武委會副主任。1941年2月至1947年9月,歷任之光縣五區青救會主任、一區宣傳委員,中共之光縣委宣傳部干事,一區委副書記、書記。1947年9月任中共冀中九地委宣傳部干事。1947年12月任蠡縣區委副書記、書記。
1949年8月至1952年4月,歷任中共保定地委宣傳部干事、副科長、科長。1952年4月任中共容城縣委書記。1952年11月至1960年11月,歷任中共保定地委宣傳部副部長,地委常委、宣傳部部長。1960年12月任中共徐水縣委書記。1961年4月任中共安國縣委書記。“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8年3月任保定地區第二醫院革委會副主任。1978年4月任保定地區文辦主任。1979年7月任中共保定地委常委、宣傳部部長。1981年8月任中共保定地委副書記。1984年7月任中共保定地委書記。1985年11月任省顧問委員會委員。是第六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在擔任中共保定地委書記期間,團結帶領干部群眾,堅持撥亂反正,全面落實黨的各項政策,促進了保定地區局勢的穩定和社會經濟的發展。肯定并推廣了軍民共建這一有效形式,在全國產生了重要影響。1985年1月4日至5日,帶領保定地區22個縣(含屬保定市的滿城縣)的縣委書記、縣長赴中南海,向胡耀邦、萬里、習仲勛等中央領導人匯報了保定地區1984年經濟發展及人均增百元的情況,得到中央領導人的肯定。2000年10月4日在保定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