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守義(1895~1978)蠡縣鄭村人。1907年,考入保定同仁學堂。1912年至1916年在通州協和書院讀書期間,為該校籃球隊、足球隊、田徑隊隊員,籃球隊隊長。1916年8月經天津青年會體育主任蔡樂爾(美國人)介紹,任天津青年會體育部練習干事。1917年5月參加東京第三屆遠東運動會。同年11月由天津青年會保送到上海青年會體育學校學習,后由麥克樂(美國人)介紹到上海東亞體專和愛國女校體育科任教。1919年任天津青年會體育干事,應校長張伯苓聘請,任南開學校體育教師兼籃球隊教練。1923年任天津籃球隊教練,代表中國參加日本大阪第六屆遠東運動會籃球賽。
1923年至1925年在美國麻省春田大學深造,回國后任天津南開學校體育教師和“南開五虎”籃球隊教練。1927年被選為天津體育協進會理事、第八屆遠東運動會中國籃球隊教練。1930年任北平(今北京)師范大學體育系教授兼民國大學體育主任,第九、第十屆遠東運動會中國籃球隊教練。1935年任全國體協理事、國民政府教育部國民體育委員會委員。1936年任中國籃球隊教練,參加柏林第十一屆奧運會和國際籃球會議,被選為國際籃球裁判會會員。曾到蘇聯、波蘭、德國、意大利、法國、英國、美國等十幾個國家考察體育。1938年后,在西北聯大體育系任教,并兼任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副總干事、代總干事、總干事及國民政府教育部國民體育委員會委員、專任委員、常務委員等職。1947年被選為國際奧委會委員,同年6月到瑞典參加第四十屆國際奧委會。1948年參加在倫敦舉行的第十四屆奧運會,任中國代表團總干事。同年,任浙江體專教授兼浙江大學籃球隊教練。
1950年調蘭州西北師院體育系任教。1951年調國家體委,任中國出席赫爾辛基第十五屆奧運會代表團總教練,參加第四十七屆國際奧委會會議。1954年起當選全國政協第二、四、五屆委員會委員,民進中央委員會委員。1955年被選為全國體總副主席,赴巴黎參加國際奧委會會議。1956年被選為中國籃球協會主席,到意大利參加第五十一屆國際奧委會會議。1957年9月到保加利亞索非亞參加第五十三屆國際奧委會會議。1959年被選為第一屆全國體育運動委員會籌備委員。1961年任國家體委運動司副司長、全國武術協會主席。1965年被選為第二屆全運會籌備委員。1978年6月13日逝世。
著有《國際奧林匹克》、《最新籃球術》、《田徑賽術》、《足球術》、《歐洲考察日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