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森林(1909~1943)清苑冉莊村人。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后,在家鄉從事抗日工作。1938年任清苑縣冉莊抗日政權秘書,寫下一首《從戎賦》:
東來魑魅踐山河,神州烽煙血淚多。
且將毫墨拋書案,怒持劍戟戰群倭。
1938年,區委吸收他秘密加入中國共產黨,成為冉莊第一名共產黨員,第一任村支部書記。1940年調任區委書記兼清苑縣縣大隊政委。當時張森林及干部們白天常藏在地道內看指示、寫報告,分析情況,計劃工作,夜晚出來進行抗日活動。任職期間,組織領導農、青、婦、工會及人民武裝,展開了頑強的抗日斗爭。1943年農歷三月初五夜間,張森林與縣委宣傳部朱信等人在耿莊南一老鄉家組織秘密會議,會后朱信連夜轉移到李莊。由于漢奸告密,耿莊、義和莊、段莊3個據點的敵人把張森林和區委宣傳委員黃岳及保定兩名愛國青年學生包圍。張森林緊急掩護保定學生安全脫險。經過長時間槍戰,子彈幾乎用盡,黃岳身負重傷,經請示區委書記張森林同意后,自殺殉國。當張森林突圍近李莊時,腳部受重傷,他把槍支拆毀扔掉,帶傷奔走,血染荒郊。被捕后,敵人把他押到耿莊炮樓,后連夜轉押到段莊炮樓,日偽軍對他軟硬兼施,逼他投降。酷刑之下,限期讓他寫下降書。
張森林在段莊日軍據點受盡酷刑摧殘,1943年農歷三月初八,慷慨就義,遺體由高老白、高年、高志等村民連夜從段莊偷運回村,用清水洗凈周身的血痕。從他的內衣袋發現了詩稿《就義辭》:
鱗傷遍體做徒囚,山河未復志未酬,
敵酋逼書歸降字,誓將碧血染春秋,
人去留得英魂在,喚起民眾報國仇。
他的兩首遺詩,1997年經國家文物專家鑒定為國家一級革命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