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黨(1909~1947)女。雄縣南淶河村人。13歲當童養媳,15歲與一鋪村霍丙章結婚。1945年8月,共產黨組織工作隊深入農村,領導貧苦農民開展鋤奸清算、減租減息和土改運動。張小黨在工作隊啟發教育下,成為斗爭骨干,當選為村婦救會委員,后加入中國共產黨。村農會發現地主胡振生占有土地580畝,只交100畝糧差,為蒙混過關假造文書。在全村斗爭大會上,張小黨站在斗爭前列,揭發胡振生的罪行。
1947年8月6日,國民黨軍隊及其地主“還鄉團”對大清河以北地區進行反撲,對共產黨員、農會骨干進行反攻倒算,張小黨不幸被捕。還鄉團團長胡振生親自審訊張小黨。先是利誘說:“只要你說出咱村誰是共產黨員,是誰帶頭鬧事的,保你全家無事。”小黨回答:“要問南關斗地主的事,我清楚,你們就是從我嘴里掏不出來?!崩T不成,便嚴刑拷打,將她吊在房梁上,用皮鞭、木棍毒打,壓扛子,灌辣椒水,用草紙熏,她被折磨得死去活來。第四次審訊時,胡振生坐在太師椅上指著竹簽說:“你不說共產黨員、斗爭骨干藏在哪里,就讓你嘗嘗這玩藝兒的厲害?!毙↑h怒視敵人說:“我要是怕,當初就不斗你姓胡的了,上刑吧!”胡振生氣得團團轉,命令劊子手將她捆在柱子上,用錘子把竹簽楔進她10個手指里,她昏死過去,又用涼水潑醒。面對敵人的嚴刑逼問,小黨的回答是:“瞎了你的狗眼,八路軍一定會打回來,把你們都消滅干凈。”胡振生屢遭失敗仍不死心,最后,將小黨一周歲的女兒銀芝抓來坐電椅,反復幾次,女兒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敵人妄圖利用母女情打動小黨的心,小黨看著女兒,心如刀絞,但她始終沒有屈服。1947年8月慘遭敵人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