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杏閣(1910~1964)女。安國流昌村人。因家貧,12歲即會紡織。15歲重病不起,父母為給她找個“棺材主”,將她嫁給安平縣報子營村比她長13歲的單身漢。病好后,她和丈夫靠賣燒餅為生。她生下第三個孩子時丈夫去世,靠乞討度日。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后,八路軍來到她的家鄉,開展抗日斗爭。她看到八路軍說話和氣,紀律嚴明,愛護人民,便全身心投入支前工作。
1942年5月,日軍對冀中抗日根據地進行殘酷“掃蕩”后,環境異常殘酷。她不顧個人安危,千方百計掩護抗日干部,精心護理傷病員,成為村里第一個掩護抗日干部和八路軍傷病員的“堡壘戶”。她在家里挖了兩個地洞,供傷員隱蔽、療養,軍分區派衛生員長住她家,并備有醫療器械和藥品,她家成了名副其實的“地下醫院”。她對傷員關懷備至,自己吃糠咽菜,把節省下的糧食換雞蛋,給傷員增加營養,傷員拉著她的手說:“你真比俺親娘還親!”有的傷員不能小便,她端著盆去接,傷員不肯,她嗔怪道:“俺是你娘,親娘倆不拘細禮兒。”她還學會了簡單的護理技術,當時缺乏麻醉劑,她給傷員換藥、洗傷口非常小心,盡量減少傷員痛苦。有5名生命垂危的重傷員,在她的精心護理下起死回生,重新奔赴前線。在艱苦的環境下,她曾數次落入敵手,任憑敵人嚴刑拷打堅強不屈,保護了傷病員的安全。
1944年11月,冀中軍分區授予她“冀中子弟兵的母親”光榮稱號。1945年1月,她出席了晉察冀邊區群英會,1950年被評為全國勞動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