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殿冰(1913~1982)曲陽尖地角村人。出身貧寒,自幼給地主放牧,愛好打獵。16歲時去北京門頭溝煤礦做工,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后回鄉。次年參加抗日動員會,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后任村支部書記兼抗日游擊組組長。1941年8月,李殿冰用自制的“大抬桿”在清水洼一次炸傷日軍30多人,從此聞名當地。1943年9月16日,千余名日偽軍“掃蕩”晉察冀軍區三分區二團駐地武家灣。李殿冰同村游擊組組員董四兒、董長慶、董墨連一起,在二團轉移后,利用日軍妄圖對二團夾擊的陰謀,引誘敵人自打了一場惡仗。17日,日偽軍分3路襲擊報復尖地角村,李殿冰在路上埋設地雷炸死日軍4人,軍馬1匹。敵人進村后,又遭游擊組槍擊和地雷陣轟炸,傷亡45人。18日,李殿冰憑著嫻熟的槍法,在村外偷襲敵人,救出被日軍抓住的16名婦孺。當年秋3個多月的反“掃蕩”戰斗中,李殿冰率村游擊組共與日偽軍作戰27次,打死打傷敵人267名,繳獲大槍3支、電話機3部、牲口47頭及一批軍用物資。李殿冰機動靈活的作戰方法,被譽為“北岳麻雀戰”。被任命為尖地角一帶聯村民兵中隊隊長。
在1944年2月8日晉察冀邊區大會上,李殿冰被評為“二等戰斗英雄”。同月10至14日,李殿冰出席邊區第一屆群英大會,獲“戰斗英雄”稱號及駁殼槍1支、獎章1枚。4月,李殿冰的事跡被邊區沖鋒劇社編成新聞報道劇演出。5月8日,受到邊區委員會通令嘉獎,被授予“神槍手”和“太行勇士”稱號。在12月1日至9日,曲陽縣第一屆群英大會上,李殿冰再次被評為戰斗英雄。同年12月20日至1945年1月30日,李殿冰出席邊區第二屆群英大會,做典型發言。同時,《晉察冀日報》發表《“三全其美”李殿冰》報道。會后,李殿冰被任命為曲陽縣七區民兵大隊長。1947年9月,任縣民兵團長。10月率民兵連參加定縣清風店戰役。
新中國成立初期,華北軍區授予李殿冰戰功勛章、勞動勛章、民兵英雄勛章,并獲三級解放勛章和三級獨立自由勛章,被評為全國民兵戰斗英雄。1950年9月26日至10月2日,李殿冰出席了全國戰斗英雄會議,代表全國民兵,同陸海空三軍代表各執一角向毛主席敬獻錦旗,受到毛澤東主席、朱德總司令和周恩來總理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接見。1953年10月,李殿冰任河北省安平縣兵役局局長,1958年任新樂縣人武部部長。1966年3月離職還鄉,1982年7月2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