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云生(1914~1942)又名劉鎮昌。安國馬固村人。15歲高小畢業。1929年考入保定志存中學,在校期間,積極參加反軍閥、反侵略的學生運動。“九一八”事變后,民族危亡,劉云生投筆從戎,在于學忠部一一八師督察處做文書工作。他精明干練,能書善畫,頗受張慶余器重,不久被提升為少尉參謀。部隊紀律松馳,擾民事件時有發生,他常對士兵講:“百姓是我們的父母,我們是兵不是匪,吃百姓穿百姓,就要救護百姓。”1933年,中日《塘沽協定》簽訂后,于學忠部一一八師奉命改為冀東保安第一總隊,名義上屬非戰區專員殷汝耕管轄,實際指揮權仍屬于學忠,抗日活動未受限制,劉云生繼續在參謀處任職。
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后,日本駐北平司令部調保安隊攻打宋哲元部,劉云生、張慶余等以“槍口對內,恕不從命”拒絕。日本人欲以保安隊通“匪”罪將其消滅。得知這一消息,保安隊發動通縣暴動,劉云生率參謀處官兵活捉了漢奸殷汝耕等數十人。保安隊撤離途中,遭日軍飛機轟炸,部隊潰散。劉云生輾轉到達北平(今北京),因日軍懸賞捉拿難以立足。1937年10月,返回安國,參加抗日工作。翌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安國縣農會主任,積極領導減租減息斗爭。1939年4月,任中共安國縣委宣傳部部長。1940年4月任縣委書記。在殘酷環境下,帶領全縣人民堅持抗戰,同日偽軍進行殊死斗爭,成功運用伏擊戰、麻雀戰、挑簾戰打擊敵人,鞏固和發展了抗日政權和抗日武裝。冀中七分區授予安國“抗日工作模范縣”稱號。敵人對劉云生無計可施,將他全家老少7口抓到定縣,企圖迫其投降,并許以“要錢給錢,要官給官”。面對敵人的威脅利誘,劉云生表示“就是老少七口全犧牲了,我也要抗日到底”。
1942年11月12日,劉云生在大戶村進行工作時,由于叛徒出賣,住處被日偽軍包圍,面對重敵,警衛員孫書本倚窗與敵激戰。突圍時,劉云生中彈負傷,他命令警衛員“我掩護,你突圍”,不容警衛員分說,就爬進東草棚,猛烈向敵還擊。日偽軍兇殘地點燃了東草棚。劉云生不顧火燒煙熏,頑強地向敵射擊,直至柱倒棚塌,壯烈犧牲在熊熊大火之中。事后,縣委召開追悼大會,將11月12日定為劉云生殉國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