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zhí)m梅(1930~1983)女。望都小辛莊村人。幼失父母,七八歲時開始操持家務(wù),17歲嫁到周莊村,夫家同樣一貧如洗。戰(zhàn)爭年代,她經(jīng)常幫助做交通員的丈夫傳送文件,為干部站崗放哨、做軍鞋、送軍糧支援前線。新中國成立后她全家第一個加入本村互助組。1955年村里辦高級社沒有辦公的地方,她主動讓出自家的三間房,一占就是兩年,分文不取。
1983年10月24日,看女兒回家的張?zhí)m梅走到京廣鐵路趙莊路口附近,突然看到一列北上的火車飛馳而來,距拉膠輪小車走到鐵路口的4個孩子僅有100來米,孩子們被尖叫的火車笛聲嚇呆了,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張?zhí)m梅見此情景把手中的東西一扔,大喊—聲:“向后退!”就沖上路口,抓住小車,奮力將4個孩子推出鐵軌,孩子們得救了,而張?zhí)m梅卻被火車掛出十幾米而犧牲。
為表彰張?zhí)m梅舍身救人的英雄事跡,河北省人民政府追認她為革命烈士,河北省婦聯(lián)命名她為“舍己救人女英雄”,贈“舍己救人、千古流芳”金匾,中共保定地委、保定地區(qū)行署在張?zhí)m梅犧牲的地方樹碑,碑書“張?zhí)m梅烈士永垂不朽”,并掛“英雄母親”金匾一塊。河北省人民政府,中共保定地委、保定地區(qū)行署,中共望都縣委、縣人民政府相繼做出向張?zhí)m梅學習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