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樹華(1937~1966)涿縣(今涿州)韓村人。1956年高小畢業后,參加家鄉農業建設,1957年加入共青團,1958年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部隊做報務工作,擔任副班長。1960年服役期滿后,分配到新城縣(今高碑店市)郵電局工作,1961年調方官支局當投遞員。他熱愛本職工作,努力提高服務水平。他提出把縣局經新城支局次日轉到方官的郵件,改為從縣局直接提取郵件當日投遞。這樣方官地區各單位能看到當日報紙,當地群眾也能提前一天收到郵件。他卻要每天往返多走100里路。有人說他這樣做傻,他說:“只要對黨對人民有益,不管多苦多累的事,我也要堅決去做。”
為了做好投遞工作,他克服困難,苦練過硬本領,很快熟悉和掌握了高碑店到方官投遞路段所有客戶的住地、巷道和姓名,風雨天堅持按時出班,準時送信、報,群眾稱他為“活鐘表”。在投遞路上,他經常扶老攜幼,為群眾代寄包裹、匯款、代售郵票。有的群眾急需用錢,他將自己的工資拿去救急。他的名字在方官一帶人人皆知,群眾說:“董樹華是人民的好投遞員。”1966年2月21日,他冒著特大風雪出班投遞,途中因大雪封蓋井口,不幸失足墜入枯井。在生死關頭,他不顧個人安危,將自己的棉衣脫下,把未投遞的黨報和郵件包起來保護好。他卻因無人及時發現,壯烈犧牲。
當人們從井里起出他的遺體后,發現他的腳上穿著補了10余處的舊軍用膠鞋,他的信袋里裝著3個窩頭,兩手還緊緊地抱著郵件。國家郵電部于1966年3月4日專電哀悼董樹華,對他不畏艱險、舍己為公的崇高品德在全國郵電系統予以通報表彰。3月28日,中共新城縣委根據董樹華生前的申請和思想行為,追認他為中共正式黨員、革命烈士。隨后,在全縣干部群眾中迅掀起向人民的好投遞員董樹華烈士學習的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