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增娣(1957~1985)女。定縣(今定州)李親顧村人。小學讀書時,就積極參加學雷鋒、做好事活動,到失學的困難同學家中送鞋和衣服,感動的家長讓孩子繼續求學。連續6年幫助無親人的彭秀菊老人洗衣做飯掃院子,老人患病后用自己的零用錢為老人買食品。“文化大革命”期間父母受沖擊,她也受岐視,下鄉插隊。
下鄉插隊期間,被評為農田水利建設模范。在定縣市莊村任電影放映員時,四次獲先進工作者和“三八”紅旗手稱號。1976年到巖峰水泥廠當炊事員。還當過管庫員,曾任廠團委委員、工會女工委員、團支部宣傳委員等。1985年7月調定縣火車站任客運服務員,被評為先進標兵、北京鐵路“三八”紅旗手。同年12月16日,宋增娣在定縣站維持秩序,疏導人流。69次特別快車將要通過時,她大聲呼喊:“下車旅客請走天橋,不要穿越線路,一股道有車開來!”但剛從526次車下車的一位旅客不聽勸阻,強行跨進一股道,眼看一場旅客傷亡事故就要發生,宋增娣邊大聲呼喊“有車!”邊縱身向那位旅客撲去,雙手把旅客推出道外,旅客得救了,而她卻被69次列車撞出十幾米,壯烈犧牲。
1986年1月9日,石家莊鐵路分局召開大會宣布,中共河北省委追認她為中共黨員,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為革命烈士,河北省總工會授予“舍身救人、浩氣長存”牌匾,共青團全國鐵路委員會和河北省團委聯合授予“優秀共青團員”稱號,河北省婦聯授予“三八”紅旗手和“舍己救人女英雄”稱號,石家莊鐵路局給她記大功一次,并在定縣火車站為她塑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