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殿圖(1738~1812)字恒符,號石渠。高陽龐口村人,居縣城東街。乾隆二十年(1755)中舉。乾隆二十四年(1759)在莘橋村教私塾,次年到南皮縣張杏園教私塾。乾隆二十七年(1762)家居,有田近兩頃,距縣城20余里,每至秋成偕兩弟親往巡視,躬處田間。
乾隆三十一年(1766)中進士,授庶吉士。三十四年(1769)任國史館編修,三十五年(1770)任順天鄉試同考官,三十九年(1774)主湖南鄉試,后升任廣西道監察御史。四十四年(1779)遭父母之喪回籍守孝三年,四十六年(1781)補山東道監察御史,次年轉任河南道監察御史,四十九年(1784)任禮部給事中。是年,甘肅回民田五舉兵起義,皇帝命阿桂、福康安前往鎮壓,李殿圖隨軍掌管軍站、糧餉事宜。期間,奉皇帝之命,對涇、渭清濁流源進行勘察。他自秦州溯流至鳥鼠(山名,渭水發源地,在甘肅渭源)、又至崆峒山(在甘肅平涼縣西),撰寫了《涇渭清濁流源辨》,文圖并茂,皇帝贊其翔實。乾隆六十年(1795)任福建按察使。不久,官犯胡啟文墜鏈斃命,因受其牽連,被革職留任。嘉慶三年(1798)任福建布政使。當時福建官方任意征用民間畜力應差,對農業生產“漸形滋擾”,遂上疏奏請嚴行制止。同時還建議:刑事訴訟必須速為審結,開釋無辜,以使民安業;關津稅口,應嚴格執法,杜絕官署利用職權謀私。在任期間,使地方財政收入大為增加。
嘉慶六年(1801)任安徽巡撫,翌年又調福建。當時有林、陳、藍、胡等大姓氏族糾眾械斗,李殿圖依法制裁,穩定了社會治安。在任10年中,清理積案數百件,捕殺蔡牽等“海盜”700余名,并使福建庫儲由20萬石增至一百萬石。嘉慶十一年(1806),皇帝以李殿圖“臺灣剿捕事殷,操守尚好,但軍務未嫻”,調任江西巡撫。后因他未能及時向朝廷陳奏軍情,受到斥責。又因對海口偷漏水米、火藥查禁不力,降為五品京堂,繼而改任翰林侍講,遂于嘉慶十五年(1810)引病退休。光緒元年(1875)追謚“文肅”。著有《番行雜詠》1卷。其子李轍通曾任廣西賀縣令、李侖通曾任浙江按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