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華(1696~1779)字云倬,號月溪。安州(治今安新)人。清雍正二年(1724)狀元及第,照例授翰林院修撰。七年(1729)充日講起居注官,九年(1731)遷贊善,不久升任侍讀學士,提督廣東肇(慶)高(州)學政,次年改廣(州)韶(州)學政。十一年(1733),因母喪回家守制。次年,喪服未滿,朝廷特命他入京為一統志館副總裁官,纂修《一統志》。十三年(1735)充浙江鄉試正考官,他細心詳閱,秉公取士,許多平時知名之士均榜上有名,浙江人稱該榜為“名人榜”。
乾隆元年(1736)升詹事,充經筵講官,為上書房師傅,教習諸皇子讀書。四年(1739)升任戶部尚書,當時很多河北農民失去土地,流亡東北,但行至山海關被地方官員阻攔,不得前往。陳德華向乾隆皇帝提出建議,近山海關300里內居民出關種地者,由地方官員發給印票,山海關應驗票放行。得到乾隆同意。五年(1740),京城有個富商死了,眾多高官前往吊祭,官員為商人吊祭,不符合當時禮法,事后朝廷追查,只有陳德華等數人未去,因此受到朝廷表彰。七年(1742),調任兵部尚書。八年(1743),因隱匿其弟濫用酷刑案之密,皇帝過問才奏出。部議奪職,降職為兵部侍郎。
乾隆十二年(1747),因議出江西總兵武備廢弛為違例邀賞,被奪職歸田。十四年(1749),起用為左副都御史,入值上書房。又因督促諸皇子課讀不力而奪俸。二十二年(1757)任工部侍郎,次年,升至禮部尚書。二十四年(1759)任禮部尚書,二十九年(1764)以病請求退休獲準。三十六年(1771),皇太后八旬大壽,德華以曾為親近大臣前往京師祝壽,參與香山宴游,乾隆命人作香山《九老圖》,德華列于致仕9人之中。其著作有《月溪文稿》、《葵錦堂詩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