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洛(1530~1600)字禹秀,號范溪。安肅遂城(今徐水遂城)人。鄭洛博覽好學,少事寡母,以孝著稱。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中進士,授登州府(治今山東蓬萊)推官。在任期間復審聚眾盜礦案,改原判之誤,百余無辜人獲釋;查糾已判孫華搶劫案,使冤屈昭雪,真兇獲捕,深得民心。遂被皇帝詔為御史,專主糾察。
嘉靖四十一年(1562),奉旨查辦鄢懋卿等貪污鹽課案,查得嚴嵩是禍首,可皇帝詔斬鄢懋卿,鄭洛唯恐避重就輕,違旨改鄢懋卿死罪為革職戍邊,震驚全朝,文武皆服。萬歷二年(1574),轉任右僉都御史,兵部右侍郎。萬歷七年(1579),蒙古俺答汗率部騷擾邊城,掠奪貢市,民不聊生。鄭洛命沿偏關經老牛灣至雁門關500里防線修屯堡,建觀敵臺,敵軍望而生怯,不敢妄犯,后俺答降服。鄭洛戍邊有功,被任為兵部尚書。萬歷十四年(1586),詔為戎政尚書。萬歷十八年(1590),韃靼火落赤舉兵侵襲。攻至洮州(今甘肅臨譚),殺副總兵李聯芳,總兵李承芳告急京都,鄭洛受旨西征,采用“分別逆順,聲東擊西”等戰術,相繼奪得鎮羌(今甘肅固原)、水泉(今甘肅永昌)、莽剌(今青海西寧一帶)、湟中(今青海東北部)等地,敗敵10余萬。回朝后張棟、徐琰等誣告鄭洛“侮報功績,欺騙朝廷”,要治其誤國之罪,后因兵部尚書石星保奏而幸免。鄭洛對此氣憤至極,謝病告歸故里。
萬歷二十三年(1595),石星以鄭洛“才智多謀,戰績卓著”,奏本復職詔用,因朝臣眾說紛紜,皇帝未許。逝后贈太保,謚“襄敏”。為紀念鄭洛,在安肅(今徐水)城內建過街“柱國坊”,通體浮雕云紋,上刻正楷大字“太子太保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兵部尚書經略七省總鎮三邊鄭洛”,背刻“柱國坊”,傳為御筆所書。后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