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斯潔(生卒不詳)字峨山。易州(治今易縣)人。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中進士,授禮部儀制司主事,改任祠祭郎中。當時,權相嚴嵩持政,尚書歐陽某追隨嚴嵩,劉斯潔不畏權貴,在朝廷面前屢次與其爭執。歐陽某非常惱恨,但劉斯潔從不計較,態度依然如故,人們都敬佩他的為人,曾有藩府奏求優伶,且夜贈千金,為其祝壽,他嚴詞拒絕。后任浙江參議、四川副使、山東布政使。貴州一帶土著首領專橫暴戾,朝廷想派清廉能干、有威望的人去制之,于是劉斯潔被調往云南。當地產象、犀等物,珍貴異常,價值堪稱天下第一。他認為,“制驕莫如守禮,守禮莫如先行廉”,于是發布法令,對其整治。土著首領鳳繼祖殺明朝廷總管,廷臣多持招撫意見。劉斯潔力主鎮壓,并與巡撫策劃,將鳳繼祖擒殺之。
萬歷年間(1573~1620),劉斯潔升僉都御史,巡撫四川,這一帶的貪官污吏望風辭官而去。九絲地區都統依仗地勢險要,有恃無恐,巧立名目,魚肉鄉民,收鄉丁歲餉達34萬余兩,米12600石。劉斯潔發檄文平定九絲,犒賞士卒,軍容大振。被提升為副都御史,協堂院事,不久又提升為兵部右侍郎。萬歷六年(1578),巡撫江西,革除雜稅,平等納稅,甚得人心。權相張居正嫉妒尚書朱衡,讓劉斯潔伺機彈劾,他笑著說:“我哪能為了獻媚而殺人呢?”后任南京禮部尚書。他居官多年,品行高潔,卸任后回易州,閉門督課子弟,研究儒學。曾為萬歷年間續修《易州志》做序。萬歷八年(1580),修易州城,并為萬歷修城記碑撰文。在易州居住28年,逝于家中,葬易州高村。著作有《太倉考》1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