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宗儒(生卒不詳)字醇夫。雄縣西槐村人。明正德三年(1508)中進士,被授為御史。曾巡按浙江,當時浙江一帶重男輕女現象嚴重,常有女嬰被溺死,也有人家在嫁女時過度陪嫁。他到任后,經過了解民情,由官府發布通告,嚴禁溺婦嬰和過度陪嫁的陋習,并令官員嚴查與疏導,逐步扭轉了當地的不良風氣。
巡按河南時,正遇黃河水災,他組織當地官府和民眾抵御水災,節用民力,慎用錢糧,使百姓順利度過災荒。正德十二年(1517)冬,武宗游幸大同,不理朝政,袁宗儒率同僚竭力勸諫,但武宗置之不理。到第二年夏天,孝貞純皇后將葬,武宗才回京。袁宗儒等又力請罷皇店,遣邊兵,又勸諫武宗巡邊,言詞極懇切,可是都沒回音。袁宗儒被擢升大理寺丞。嘉靖三年(1524),世宗命禮官集議崇祀生父興獻王的禮儀,即“大禮”之爭,朝官分為兩派,袁宗儒一派認為應尊其伯父(即武宗父)為皇考,生父為皇叔父;而另一派則認為應尊其父為帝。最后世宗追尊興獻王為皇考恭穆獻皇帝。頒詔時,袁宗儒等200多人跪哭皇宮左順門請愿。世宗令將134人下獄,袁宗儒等180多人受廷杖。
嘉靖五年(1526)袁宗儒巡撫貴州,平息沙保、王阿騰的叛亂,安定了地方。后巡撫山東,因為屬吏賑饑無術,不能覺察,被罷免。嘉靖十八年(1539)起用,任左副都御史。跟隨皇帝出去打獵,回京后去世。歸葬于雄縣西槐村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