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觀(生卒不詳)字榮覲。雄縣人。明洪武十八年(1385)中進士,授太谷縣丞,被推薦升任監察御史。三十年(1397)遷署左僉都御史。后因坐事下獄,不久被釋放,出任嘉興知府。永樂元年(1403),擢云南按察使,還沒去上任,就又拜戶部右侍郎。二年(1404)調左副都御史。
永樂四年(1406),明成祖欲遷都,在北平營造宮室,劉觀奉命往浙江采購木材,劉觀回朝后,向皇帝秉報采伐木材的艱辛。恰在此時山西大旱,第二年冬天,皇帝命劉觀到江南傳圣旨,遣散采木材的軍民。六年(1408),劉觀升禮部尚書。八年(1410),西北地區涼州衛羌族千戶虎保、永昌衛千戶亦令真巴等叛亂。劉觀奉命與都督僉事費獻督師征討,討平叛軍。十三年(1415)改任左都御史。十五年(1417)督浚河漕。十九年(1421)巡撫陜西,考察官吏。仁宗即位后,加劉觀兼太子賓客,又加太子少保,給雙份俸祿。
宣德初年,朝臣竟相奢侈,歌妓列于前庭,貪污賄賂盛行,劉觀因私納賄賂被彈劾。宣德三年(1428)外貶巡視河道,任右都御史,又受到御史們的彈劾,恰在此時他的兒子被揭出有貪臟之事。皇帝大怒,逮捕了劉觀父子,拿出彈劾的奏章給他看,劉觀看后辯解。皇帝更加惱怒,把他下錦衣衛獄,準備第二年判死刑。因大臣求情,于是把他的兒子謫戍遼東,命他隨同前往,劉觀客死在他鄉。宣德七年(1432),大學士楊士奇請復查劉觀父子案,皇帝說:“可是,如果當時不罷免劉觀,風紀能得到整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