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儼(約1262~約1340)字威卿。易州(治今易縣)人,敬鉉族孫。他好學,善寫文章。被薦為殿中知班,著憲章若干卷,任太傅、太師兩府掾,選充中書省掾。硃清、張瑄為海運萬戶,豪縱不法,恰值敬儼辦理上告他們的文牘,他們就厚禮賄賂,敬儼嚴詞拒絕,二人因罪伏法,權貴多因受賄而連坐,只有敬儼沒受牽連。
元大德年間(1297~1307),授吏部主事,擢吏部員外郎,拜監察御史,歷御史臺都事、山北廉訪副使、右司郎中。至大元年(1308),授左司郎中,擢江南諸道行御史臺治書侍御史。皇慶元年(1312),除浙東道廉訪使。有錢塘退伍的兵卒,穿上僧人的衣服,假稱奉太后旨,建婺州(治今浙江金華)雙谿石橋,因大興工役勞民傷財。敬儼命有司揭發其奸贓,杖責后流放,奏請停止這項勞役。城中一場大火延燒數千家,他令開倉賑濟貧困者,又取舊官衙木材建孔子廟。二年(1313),拜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過去的習俗,百姓有爭執,往往越級上訴于省,給了那些吏員鉆營謀利的機會,所以訴訟案特別多。他下令省府,不是直接主管部門,不得參與其中,避免侵害百姓利益,訟事逐漸減少。這年冬天,他因為有病退居真州(治今江蘇儀征)。后召為侍御史,遷太子副詹事。延祐五年(1318)五月,拜中書參知政事,皇帝賜《大學衍義》及所服犀帶。每次入宮蹕見,皇帝都稱呼他的字,以示禮遇。
按照舊制,諸院及寺監可以上奏給其僚屬任官,時間長了多有冒濫,那些有錢的人就拿錢賄賂,有當了大官的。敬儼認為名爵應當慎重珍惜,御史也認為應如此,于是奏請凡是這種情況的一律追查奪官,遂成為政令。延祐六年(1319)告病,賜衣一襲,派遣醫生給他治療。敬儼覺得自己的家鄉離京城太近,恐怕再被征用,就遷居淮南,親朋故舊一概不接見。65歲時正式告老。
泰定四年(1327)春天,皇帝派遣使者賜酒,征為集賢大學士、榮祿大夫,商議中書省事。敬儼令使者先返回,然后挈家回到易州。九月,帶病入見,拜中書平章政事,復以老推辭,沒有允準。天歷改元后,朝議要把在上京的朝臣一律處斬,敬儼抗論,稱他們都是循常例行事的,這是殺無罪之人,眾人才被赦免。不久因腳傷告歸。居家十余年,不能走路,仍然讀書不輟。臨終前,告誡后輩:“你們應當清白的守著家業,不要急于仕進。”逝后,贈翰林學士承旨、光祿大夫、柱國,封魯國公,謚“文忠”。著有詩文若干卷,藏之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