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同(477~532)字叔倫。南北朝時期范陽涿(今涿州)人。盧玄之族孫,父盧輔,為本州別駕。盧同身高8尺,容貌魁偉,善于為人處世,入仕于北魏太和年間(477~499),為北海王國常侍。后來漸升為司空祭酒、昌黎太守。入朝為河南尹丞。永平元年(508),豫州(治今河南汝南)民白早生殺刺史司馬悅舉城南降蕭齊。盧同隨同都督元英、尚書邢巒以軍司馬職前至豫州,鎮壓白早生。因功為冀州鎮東府長史。后歷任司空諮議參軍、通直常侍、尚書左右丞、征虜將軍。上表彈劾相州刺史奚康生法外橫征歲調,為朝廷傳頌。
北魏孝明帝元詡即位后,朝政漸漸衰敗,特別是選官混亂,資格與資歷相雜,政績與勛業呈報不實。尤其是軍人,多冒竊軍功。盧同任尚書左丞,披閱吏部呈報軍人勛業簿書,逐個核實,發現冒竊勛階者300余人,可疑者千數。上書魏孝明帝,派官員對勛功名級加以認真核實,屬實者發給黃素楷書證件,并加蓋本主管部門朱印,一式兩份,吏部留一,兵局留一。要求上報尚書省的勛書簿籍,必須列載姓名、籍貫、歷階,加本軍騎縫印記,各報所屬上級主管部門;統將、都督都要在勛書上加蓋印記,然后上報行臺;行臺報太尉,太尉精簡后報尚書省。尚書省重新復查后,報皇帝批準,批準后,將黃素朱印轉存并通知吏部授官階職位。為保證勛簿真實,防止在軍中即行作弊,行臺、軍司、監軍、都督都要各自建立文書檔案,做詳細記錄。軍人每有進一階功勛,即給一證券,一半付行臺,一半給有勛之人。記券送門下省,分別函存,以備查證。為防止作弊和遺誤,軍還之日就上報軍人勛簿,不允許拖延至月。上述建議實行后,軍勛偽濫之弊大為減少。
盧同曾贊同元叉廢胡太后,并鎮壓過反對廢太后、并乘機奪取朝政的元熙。后來,胡太后重新執政,盧同作為元叉黨人被黜貶除名。孝昌三年(527)復職,歷任左將軍、太中大夫、左丞、齊兗二州行臺。魏孝莊帝即位,任都官尚書兼七兵。魏節閔帝元恭即位后,任侍中、驃騎將軍、左光祿大夫。歷任六朝,官高位重。永熙初年(532)死。贈侍中、都督冀滄瀛三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司空公、冀州刺史,謚“孝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