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雖為小縣,但歷來人文文化發達,名人輩出,在歷史長河中,在不同領域,各領風騷。
趙廣漢(?~前65)
西漢大臣。字子都,蠡吾(今博野)人。早年做過郡吏、州從事等小官,比較了解民眾的疾苦。他知人善任,為洞察民情,創用了“鉤距法”,即通過婉轉的方法,求得真實情況,使趙廣漢比較準確地掌握了所管地區情況,加之他辦事果斷,執法不避權貴,有力地打擊了不法之徒。因而政聲卓著,很受百姓擁護。漢宣帝時,趙廣漢升任穎州太守,穎州的原氏、儲氏兩大家族養客行盜,橫行鄉里,民憤極大,前任太守對他們的惡行束手無策。趙廣漢就任后,懲辦了原、儲兩家行盜猖狂者,接著又以分化瓦解、逐個解決的策略,嚴懲原氏、儲氏不法之徒。沉重打擊了當地的邪惡勢力,使那些貪贓枉法的官吏、地方豪紳不敢輕易為非作歹。顯示了趙廣漢不凡的膽略和才干。后調任長安京兆尹。
京都豪紳杜建也豢養了大批賓客,經常四處作惡,兼并土地,殘害百姓,趙廣漢對其警告,不聽,就堅決將其抓捕,京都一些與杜建有牽連的豪紳、官吏都來說情,趙廣漢不允,他們便密謀劫獄。趙廣漢警告他們說:“如果敢于劫獄,一律滿門抄斬!”趙廣漢把杜建綁在大街上示眾,沒有一人敢動。此舉轟動了京城,百姓贊不絕口,認為自漢以來,做京兆尹的沒有人比得上趙廣漢。后來,連匈奴也知道了趙廣漢的政績,稱贊不已。
西漢末年,貴族官僚、大地主都擁有大量奴婢,他們任意蹂躪、宰割奴婢,奴婢問題成了僅次于土地兼并的社會問題。漢宣帝元康元年(前65),趙廣漢上書控告宰相隨便殺害了他府下的一個奴婢,被漢宣帝以控告證據不足、誣陷大臣為名逮捕入獄。趙廣漢不服,拿出證據,漢宣帝惱羞成怒,竟將趙廣漢處以腰斬的極刑。趙廣漢被處死后,貪官污吏、地主豪紳彈冠相慶,平民百姓、下層官吏卻痛哭呼號,深深地懷念他。
王商(?~前26)
西漢大臣。字子威。蠡吾(今博野)人。其父王武因是漢宣帝舅父,封為東昌侯。王商曾任太子中庶子,“以肅敬敦原稱”。甘露三年(前52)其父死,王商被薦為諸曹侍中中郎將,元帝時至右將軍、光祿大夫。成帝即位后,敬重王商,任其左將軍。元帝舅大司馬大將軍王鳳“專權行多驕奢”,商對王鳳多有議論,王鳳對王商銜恨。建始三年(前30)秋,關內霪雨40余天,京師百姓傳言洪水將至,人心慌恐,長安城中大亂。皇帝也將群臣招至前殿,商議此事。王鳳認為太后與皇帝及后宮可御船,令吏民上長安城以避水,群臣附和,只有王商說:“此必訛言,不宜全上城,重驚百姓。”皇帝聽從王商之言,時間不長,人心安定下來。經詢問,果然是訛傳。皇帝對王商大為贊揚,而王鳳則滿面羞慚,自恨失言。
第二年,王商代匡衡為丞相,益封千戶,得到皇帝的信任。王商身高8尺有余,儀表堂堂,威嚴莊重。河平四年(前25),匈奴單于來朝,王商引見于白虎殿,單于拜謁王商,王商離席與單于講話。單于仰視王商,心里畏怯,鞠躬而退。皇帝聽說后贊嘆:“此真漢相矣。”王鳳有罪,其姻親楊彤在王商面前為其說情,王商拒絕,并奏免其職。經王鳳周旋,未能準奏。這使王鳳對王商更加不滿,他網羅張匡、史丹等人一再上奏皇帝,誣陷王商。皇帝下詔御史,說王商任了5年丞相,沒有上過“忠言嘉謀”,且有不忠之罪,應犯死罪。因王商與先帝有親,不忍加罪。免去了王商的丞相職務。王商被免丞相后3天吐血而死。《漢書·王商傳》稱:“王商有剛毅節,廢黜以憂死,非其罪也。”
劉志(132~167)
漢桓帝。漢章帝玄孫,蠡吾侯劉翼之子。劉翼于元初六年(119)被封為蠡吾(今博野縣)侯。劉志在蠡吾隨父母度過童年。本初元年(146)劉志晉位桓帝。詔封其父翼為孝崇皇,翼陵為博陵。析原省入蠡吾的陸城地設博陵縣,置令丞以奉祀。和平元年(150),桓帝劉志追封其祖母博園貴人為孝崇皇太后,在今博野大程委村立陵廟,令丞委托程姓村民奉祀。梁太后病死后,桓帝正式親政。延熹二年(159)八月,桓帝依靠宦官勢力鏟除了以大將軍梁冀為首的梁氏集團,結束了外戚梁氏專權,東漢政權從外戚手中轉移到了宦官手中。桓帝政治上平庸無能,不聽忠良之言,受制于宦官。延熹九年(166),桓帝下詔逮捕李膺等200人,并禁錮終身,制造了“黨錮之禍”。桓帝在位22年,死后葬于宣陵,謚孝桓皇帝。
程羽(生卒年不詳)
北宋大臣。字沖遠。博野程委人。宋太祖年間進士,任山西虞鄉(今永濟縣)、陜西醴泉、四川新都縣令,皆有政績。程羽初任開封府判官時,太宗趙光義做京兆尹,對他非常敬重,太宗即位,拜為給事中,后為文明殿學士,輔佐太宗有功,升任兵部侍郎。太宗在京師賜羽住宅一套。逝后追贈禮部尚書。羽之曾孫程珦為程頤、程顥之父。
程琳(985~1056)
北宋大臣。字天球。博野程委人。程顥、程頤之父程珦的兄弟,宋朝大中祥符舉人,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壽陽縣,監左藏庫,改太常博士、權三司戶部判官,契丹館伴使。后修《真宗實錄》,修起居注,提舉在京諸司庫務,知制誥,拜樞密直學士。知益州時,捕殺妖人,有人劾他枉殺人命,皇帝令人查實,程琳確為誅妖止亂。仁宗召為給事中,知開封府,程琳居開封府數年,吏治清明,盜訟稀少,獄屢空,又遷戶部、吏部二侍郎、尚書左丞、資政殿學士。契丹遣使到宋朝數有所求,并在西北屯有重兵,皇帝命程琳守大名,由于他素有威信,契丹不敢窺邊。4年后遷任工部尚書、資政殿大學士、河北安撫使。居大名府前后近10年,當地人為他立生祠。后改任鎮安軍節度使。曾上書:“臣雖老,尚能為國守邊。”逝于陳州,贈中書令,謚“文簡”。歐陽修為其撰文,以示追念。
程顥(1032~1085)
思想家,教育家。字伯淳。祖籍博野程委,徙居河南。父珦曾為黃陂尉、太中大夫。顥舉進士調鄠(今陜西戶縣),上元(今南京市)主簿。升為晉城縣令,在縣3年,政績卓著。北宋熙寧元年(1068)任監察御史。常對身邊人講:務以誠意感悟皇帝,常勸皇帝“要防患于未然,不要輕視天下士”。皇帝高興地接受勸戒。任監察御史9個月,數論時政,乞去言職。哲宗召為宗正丞,未上任而卒。顥天資過人,自十五六歲時與弟程頤師從于周敦頤,成為北宋理學的奠基者,世稱“二程夫子”。在洛陽講學7年,弟子有“如坐春風”之喻,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盡之便知性”的命題。認為知識、真理的來源,只是內在于人的心中,不可外求。學以“識仁”為主,認為仁者得然與物同體,義禮智信者仁也。他與程頤的客觀唯心主義學說為南宋朱熹繼承和發展。著有《定性書》、《識仁篇》等,收入《二程全書》。程顥去世后,士大夫為之哀傷,宰相文彥博題其墓“明道先生”。南宋嘉定十三年(1220)朝廷賜謚純公,淳祐元年(1241)封為河南伯,從祀孔廟。
程頤(1033~1107)
思想家,教育家。字正叔,程顥之弟。18歲游太學,胡瑗得其文大驚,當即聘請程頤在太學就職。呂希哲帶頭以師禮對待程頤。北宋治平至元豐年間(1064~1085),大臣們多次推薦,拒不為官。元祐元年(1086),經司馬光、呂公著共同保奏,任其為西京國子監教授,仍力辭不任。后任秘書省校書郎,擢升崇政殿說書,與蘇軾不合,程頤和蘇軾的門人互相攻擊,“遂出管勾西京國子監”。后又加直秘閣,頤再上表辭。紹圣年間(1094~1098),被削籍到涪州(今重慶涪陵)。宋徽宗即位后,恢復其官職。崇寧年間(1102~1106)又被革職。程頤遇書無所不讀,其學本于誠。以《大學》、《論語》、《孟子》、《中庸》為本,而達于六經。動止語默如一,以圣人為師。講學30余年,誨人不倦,故學者多出其門,皆為名士。其學以“省理”為主,認為“天下之物皆能窮,只是一理”。“一物一理”即萬物之理,“理”在天為命,在人為性。主張“涵養須用敬,講學在致知”的修養方法,目的是“去人欲,存天性”。南宋朱熹進一步完善和發展了理學體系,被世人稱為“程朱理學”。宰相文彥博為其墓題銘:“握管濡毫,伸紙行墨,心在其中,點點畫畫,放意則荒,取妍則感。”世稱程頤為伊川先生。南宋嘉定十三年(1220)賜謚正公。淳祐元年(1241)封伊陽伯,從祀孔廟。著有《周易程氏傳》等,后人將其所編《遺書》、《文集》、《經說》等收入《二程全書》。
二程及其弟子朱熹的客觀唯心主義理學體系被世人稱為程朱理學。二程及朱熹被稱為理學派,他們認為理氣相依又不能相離,“天下未有無理之氣,亦未有無氣之理”。但又斷言:“理在先,氣在后”,有是理便有是氣,但理是本。把一理和萬理看作“理一分殊”的關系,提出“凡事無不相反又相成”,事物“只是一分為二,節節如此,以至于無窮,皆是一生兩爾”。陰中有陰陽,陽中又有陰陽。強調知先行后,但又認為“知行相須”,注意到行在認識中的重要性。強調“天理”和“人欲”的對立,要求人們“存天理,滅人欲”。程朱理學在明清兩代被提到儒家正宗地位,程朱理學在博野縣影響深遠。明朝太師劉吉、明末清初的思想家教育家顏元,清朝吏部尚書尹會一等都是程朱理學的追隨者。
史弼(1212~1297)
元代將領。字君佐,又名塔剌渾。博野北陽莊人。身材高大,膂力過人,力舉500斤,踏壁上下如飛,通蒙古語,讀書明大義,元朝潼關守將王彥見弼奇才,薦于左丞相耶律鑄。中統末,授金符,管軍總管,輔佐劉整元帥攻襄樊,取松堡,屢戰屢勝,升懷遠大將軍、副萬戶,隨丞相伯顏南征,攻沙洋堡時,臀中飛箭,堅持到破城,賜金虎符,后進定遠大將軍。至元十三年(1276)破揚州,授昭勇大將軍,揚州路總管府達魯花赤。入朝拜中奉大夫,江淮中書省參知政事,行黃州等路宣慰使。后除簽書沿江行樞密院事。鎮建康(南京)。至元二十九年(1292)征爪哇(印度尼西亞),率5000人,渡海2萬里,俘其王。升平章政事,加銀青榮祿大夫,封鄂國公。著有《景行錄》。
劉吉(?~1492)
明代大臣。字祐之。博野大程委人。明正統十三年(1448)進士,后改庶吉士,任國史編修官,負責為皇帝講解經傳史鑒,其間,因編纂《寰宇通志》有功,晉升為修撰。天順四年(1460)充任侍講侍讀,講論文史。后因母喪,回家守孝。憲宗即位后,組織編纂《英宗實錄》,吉上奏章,請求守孝3年期滿后再赴任,皇帝不允。《英宗實錄》修成后,升為侍讀學士,兼經筵講官,后遷禮部左侍郎。成化十一年(1475),吉與劉羽同受命入閣,為翰林院大學士,參與軍機要務,十三年(1477)任禮部尚書、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成化十八年(1482),回家守父喪,未滿3年,皇上召吉回京,吉3次上書,懇求守孝3年期滿后再回京赴命,皇帝不允。《文華大訓》寫成后,加封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后晉為戶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尋加少保兼太子太傅。劉吉居內閣18年,屢劾不倒,智數頗高。人稱他“劉閣老”,又稱“劉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