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保定市監察局】保定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與保定市監察局合署辦公,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兩項職能,在河北省紀委、省監察廳和保定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內設22個室,即辦公室、監察綜合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第五紀檢監察室、案件監督管理室、干部監督管理室、政策法規研究室、案件審理室、黨風廉政建設室、糾風室、宣傳教育室、行政效能監察室、執法監察室、信訪室、預防腐敗室、老干部管理服務室、機關黨委、培訓管理室、信息管理室。2012年8月,經市編委辦批準,在市紀委監察局設立中共保定市委巡視工作聯絡組辦公室,為中共保定市委巡視工作聯絡組的日常辦事機構。
書記 周省時
副書記 王振民(兼監察局局長)
錢君杰
姚小兵
賈紅雨
常委 楊敬新(兼監察局副局長)
李木栓
李曉峰(12月免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張宏升(兼監察局副局長)
劉景桂
段志偉(12月任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王雙九(12月任監察局副局長)
紀檢員 李永靈(4月免現職,保留副縣級待遇)
張立新(12月任監察局紀檢員)
正縣級紀檢監察員
馮瑞啟(4月免現職,保留正縣級待遇)
雷鳴(4月免現職,保留正縣級待遇)
李曉峰(12月任)
王勇(12月任)
李娟(12月任)
周民選(12月任)
【工作概況】2014年,深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定政治立場,保持政治定力,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市委主要領導親自抓、做表率,市委常委會多次專題研究部署,各級黨委(黨組)積極推動任務落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主責主業,堅守責任擔當,嚴格監督執紀問責,反腐倡廉建設各項工作邁上了新臺階,黨風政風發生明顯好轉,腐敗蔓延勢頭得到一定遏制,反腐敗斗爭取得前所未有的成績。
【落實“兩個責任”】緊緊抓住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從強化思想認識、突出以上率下入手,形成逐級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的工作運行機制。市委制定出臺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關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建設良好政治生態的意見》《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開展廉政談話的實施辦法》,強化黨委“負總責”、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和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意識。召開全市推進落實“兩個責任”暨紀檢監察機關推進“三轉”工作電視電話會,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市委、市紀委主要領導直接約談各縣(市、區)、市直部門黨政一把手、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紀工委書記),召開專題座談會、集體廉政談話會和全市警示教育大會提出明確要求。認真開展“深化整改、從嚴治理、提升效能、促進發展”專項行動,圍繞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強化駐點問責、查效問責,重點運用突擊檢查、重點抽查、明察暗訪、線索審查、案件查處、配合省委巡視組搞好巡視聯絡工作等方式,強化對主抓者、主責者、監督者的監督,確保責任全面落實。
【推進“三轉”工作】聚焦中心任務,強力推進“三轉”工作,圍繞“兩個責任、兩個為主、兩個覆蓋”,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成立專項小組,明確工作職責,制定了《關于紀檢監察機關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強化紀檢監察機關監督責任的意見》。在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全面清理議事協調機構,市本級從135個調整為14個,減幅達到90%,各縣(市、區)清理后保留最多的14個,最少的9個,市直部門紀委書記、派駐機構紀檢組長不參與所在地方、部門其他業務工作,不兼任所在地方、部門其他領導職務,不分管所在地方部門臨時性工作。在遵循《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所規定內容的基礎上,起草了《紀檢監察縣級領導干部選任建議》。提出五年內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的,不能選拔任用為紀檢監察縣級領導干部;新任紀檢監察縣級領導干部由市紀委會同組織部門進行考察;選拔任用紀檢監察縣級領導干部建議人選名單,須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后,報市委組織部。完成了市行政服務中心和市公共資源交易管委會辦公室代管移交工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更加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主業。落實中央要求的“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的具體要求,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開展“四風”專項整治】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圍繞糾正“四風”問題,采取重點領域專項治理、重點問題專項整治和突出問題明察暗訪等手段,一個個問題解決、一個個節點抓,不斷加大力度,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重點加強對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執紀監督,強化對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情況的督導,嚴肅查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增強紀律剛性約束,確保政令暢通。聚焦土地開發整理、城市建設、交通項目建設、城市供水、涉農專項資金使用、醫保新農合、車管、公路治超、村官腐敗等9個重點領域,集中開展辦案專項行動,立案121件,黨政紀處分102人,組織召開全市黨員領導干部警示教育大會,點名道姓通報了10起典型案件。在全市深入開展了正風肅紀、還利于民專項活動,將中央紀委和省紀委部署的21項專項整治任務,按領域確定了5個類別的突出問題集中進行整治,2014年,共召開6次新聞發布會,對涉及黨政機關“三難”“三亂”,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土地招拍掛中“暗箱操作”“三公”消費、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等問題的38起典型案件,點名道姓公開曝光。加強節日期間執紀監督明察暗訪。先后起草并下發保定市《關于“五一”前后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明紀律,加強執紀監督的通知》《關于在“端午節”前后繼續加大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加強反“四風”的執紀監督的通知》,重點加大對公款消費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一批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請、送節禮和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查處用公車接送親屬、探親訪友、外出游玩等公車私用問題;查處利用婚喪喜慶事宜借機斂財行為等各類違反規定等行為,在《保定日報》予以刊登。持續開展明察暗訪活動。制定了《關于加強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糾正“四風”情況監督檢查的暫行辦法》,從抓節點、抓小事、抓小節著眼,對有明確規定、要求嚴格落實的問題,采取事先不通知、隨機不確定、高頻次不間斷的方法,開展常態化明察暗訪。2014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09起,黨政紀處理221人,組織處理188人。
【案件查辦】堅持有貪必肅、有腐必懲,“老虎”“蒼蠅”一起打。加強辦案力量,強化責任擔當,不斷加大對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紀政紀、涉嫌違法行為的審查和處置力度。堅決落實中央巡視組、省紀委和省委巡視組交辦的任務,市紀委統籌全市辦案力量,成立了25個辦案組,在加強對基層辦案工作指導的同時,集中精力查辦大案要案。查處市人防辦、市人社局系列窩案、串案和“小官巨腐”案件,在全市引起強烈反響,形成了有力震懾。2014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9482件(次),立案2240件,結案2219件,給予黨政紀處分2653人,其中立案查處鄉科級干部317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9人;立案審查縣處級干部案件41件,給予黨政紀處分45人,同比分別上升71%和150%,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6人。
【執法監察】1.加強對大氣污染防治任務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印發了《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停用工作的緊急通知》(保紀明發〔2014〕5號),要求各單位加強重污染天氣公務用車停用工作。并會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保定晚報》、保定電臺記者組成聯合檢查組,在應急響應期間對公務用車停用情況進行了抽查。2.加強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目標任務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國土部門落實耕地目標保護責任制,加大補充耕地工作力度,加強土地整理和閑置土地清理工作以及基本農田建設,確保了全市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有提高。進一步加強監管,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流程進行了詳細規定,遏制了違法違規出讓國土資源行為的發生。3.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土地招拍掛“暗箱操作”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根據市委《關于在全市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實施方案》統一部署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關于推進市委教育實踐活動重點任務落實工作的通知》(保群組發〔2014〕17號)要求,會同市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土地招拍掛“暗箱操作”問題進行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保紀字〔2014〕6號),向各縣(市、區)紀委,開發區紀工委,市直各單位,市屬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黨組下發。起草制定《關于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土地招拍掛“暗箱操作”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的工作方案》,組成兩個檢查組對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以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拍掛出讓和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項目有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招標活動為重點,共抽查各類項目263個,檢查發現各類問題66個,督促整改18個,交辦重點案件線索28個,給予黨政紀處分27人;給予批評教育、告誡、誡勉談話等組織處理17人。
【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認真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全市紀檢監察系統深入開展了以“三力”建設為總抓手,以打造“三個核心”為主要內容的機關規范化建設。集中整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查擺出的突出問題,重點解決跑風漏氣、口大氣粗、能力不足問題。出臺了《關于運用“四個重要法寶”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的意見》,重新修訂了《市紀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及服務工作規范》。開展了“三個核心”大討論活動,培養樹立紀檢監察干部的核心價值觀、核心行為規范和核心勝任力。實施了《市紀委對派駐(出)機構紀檢組長(紀委書記、紀工委書記)實行約談制度的暫行辦法》,對41名紀檢監察派駐機構負責人進行了重點約談。著眼防范“燈下黑”問題,強化紀檢監察干部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制定了《紀檢監察干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市紀委監察局關于錄用、選調干部的規定》和《市紀委監察局機關處理涉及紀檢監察干部信訪舉報件暫行辦法》,重點對辦案人員采取了簽字背書、回訪調查、舉報受理等措施,加強紀律約束。各級紀檢監察干部的履職能力、擔當意識明顯提高。
(李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