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7日)
我市地方志工作自全面啟動以來,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目前全市地方志工作進展很不平衡,整體工作進度落后于全省形勢。為了進一步推動我市地方志工作,特制定如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編纂地方志是服務當代、惠及千秋的事業,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高度重視地方志工作,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持”的地方志工作體制,把地方志工作列入各級政府的議事日程,著力抓好“一納入,五到位”(把地方志工作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各級政府的任務之中,做到領導到位、機構到位、經費到位、隊伍到位、條件到位)的落實,以保障地方志工作的順利開展。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把地方志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目標。
二、健全機構,穩定隊伍。各縣(市、區)要按照《地方志工作條例》和《河北省地方志工作規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常設的地方志機構,盡快調整、充實專職業務人員。按照老、中、青和專、兼職相結合的原則,將有一定政治理論和文字工作水平、較強組織管理能力的人員充實到專職地方志工作隊伍中。同時,可選聘有志于修志事業的專家學者和有修志經驗的人員參與修志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兩辦《關于做好〈保定市志〉編纂工作的通知》(保辦字〔2009〕94號文)要求,建立修志機構,組成修志班子,選聘主筆,積極開展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解決好修志人員的待遇,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
三、全面發展,整體推進。各有關部門在做好《保定市志》編纂工作的同時,可開展行業志、部門志的編纂。各縣(市、區)在確保完成志書編纂任務的同時,啟動本地綜合年鑒的編纂,修志編鑒同步進行,互相促進。使地方志事業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修志、讀志、用志全面開展。在舊志整理、地方志資料和地情資料的開發利用上下工夫,為政府決策服務,為社會公眾服務,為地方各項建設提供可資借鑒的資料。充分發揮地方志三個中心(地方文獻中心、地情調查研究中心、信息咨詢服務中心)的功能,為保定市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服務。
四、明確目標,加強督導。各縣(市、區)應盡快建立地方志工作督查制度,形成督查網絡,把地方志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標。市地方志辦公室是市政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審核地方志的工作機構。各縣(市、區)、各有關單位應密切與市地方志辦公室的聯系和溝通,主動接受督促檢查和業務指導。市地方志辦公室要加強對各單位修志工作進度和質量的督促、檢查、指導,切實搞好服務。
(此件發至各縣、市、區委和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市屬以上企事業單位,軍分區政治部,各人民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