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委和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市屬以上企事業單位,軍分區政治部,市各人民團體:
目前,《保定市志》(1979-2010)編纂工作已全面展開。多數承編單位成立了編委會,配備了修志人員,開始資料搜集和初稿撰寫。但工作進展還不平衡,個別單位剛剛起步,影響了全市整體工作進度。為按時、保質完成《保定市志》(1979-2010)編纂任務,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認識。《保定市志》(1979-2010)的編纂,是按照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河北省地方志工作規定》和省政府的要求,由市委、市政府部署開展的一項較大規模的文化工程,是建設文化大市、文化強市的重要內容。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大意義,認真做好本單位的修志工作。
二、加強領導。各承編單位要成立由主要領導掛帥的修志班子,主要領導是本單位修志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及時過問修志工作。主管領導要具體抓,選好主筆,配備得力人員,提供必要的條件,保證本單位修志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明確責任。完成修志任務是各承編單位義不容辭的責任。各單位要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保定市志>(1979-2010)編纂工作的通知》(保辦字〔2009〕94號)要求,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以對歷史負責的精神,下工夫挖掘歷史資料,認真寫好保定的當代史。要健全完善內審機制,對志稿嚴格把關,既要按時限要求完成任務,又要確保志稿質量。
四、加快進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第二輪修志工作部署,2011年底前將完成《保定市志》編寫任務。各單位務必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初稿,并經有市地方志辦公室業務人員參加的內部評審會評審,對志稿進行修改。10月底前將修改稿交市地方志辦公室,經組織專家評審后,由各單位做進一步修改。
市地方志辦公室是全市修志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各單位要主動與市地方志辦公室聯系,及時解決修志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市地方志辦公室要加強對全市修志工作的行政督導和業務指導,做好服務工作。
中共保定市委辦公廳
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1年3月14日